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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万吨/年石脑油综合利用项目调试信息公示
信息来源:  时间:2018-12-21 09:23
 
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
120万吨/年石脑油综合利用项目调试信息公示
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120万吨/年石脑油综合利用项目2016年5月5日立项,备案文号:1605DT021,项目计划投资157881万元,占地面积152252.8m2,建筑面积70174m2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2017年5月,垦利石化委托山东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《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120万吨/年石脑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2017年6月12日,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,批复文号:东环审〔2017〕58号。项目主体包括7各生产单元:预加氢单元120万吨/年,催化重整单元105万吨/年(以进料量计)(其中重整催化剂再生1100kg/h),芳烃抽提单元40万吨/年(以进料量计),芳烃分离单元95万吨/年(以进料量计),歧化与烷基转移单元25万吨/年(以进料量计),抽余油精馏单元10 万吨/年(以进料量计);C5/C6 异构化生产生产单元25 万吨/年(以进料量计)。配套设施包括:储存设施:5000m3己烷罐2座,5000m3庚烷罐2座,5000m3二甲苯罐2座,5000m3甲苯罐座,5000m3苯罐2座;300m3环丁砜罐和500m3环丁砜回收罐各1座。空压站:空压机站一座,设有2台3000Nm3/h,出口压力为0.8MPaG的螺杆空压机和2台空气干燥装置,正常一用一备。循环水系统:3个生产能力为3000m3/h的凉水塔,所用循环冷却水量为4296m3/h。其他均依托公司现有设施。
该项目于2018年12月19日建设完毕,我公司计划于2018年12月22日至2019年7月30日进行投料调试,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》、《国务院令[2017]第682号》以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要求,现将本项目开工调试信息向社会公开,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
二、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:
1.废气:
有组织废气
所有加热炉以公司自产脱硫干气为燃料,并安装低氮燃烧器,确保加热炉废气满足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31570-2015)表3排放限值要求。
无组织废气
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进行控制,动密封点每季度检测一次,静密封点半年检测一次,对检出的超标密封点及时进行修复。
2.废水
生产废水经“隔油+三相分离+高效气浮+溶气气浮+厌氧+好氧+深度氧化+BAF+臭氧氧化+电吸附”工艺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循环水补水,剩余污水排入市政管网。经上述工艺处理后,外排污水能够满足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 31962-2015)B 级标准要求。
3.固体废物:主要有废催化剂、废脱氯剂、废脱硫剂、废瓷球、废重整催化剂、废干燥吸附剂、废石墨拉西环、废白土等,按照市环保局要求,上述所有固体废物均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。公司建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仓库,制定了严格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,建立了危险废物台账和危险废物进出库记录,确保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能够得到有效管理。
4.噪声: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、空冷器、机泵、冷却塔等。厂区规划装置布局合理,高噪声设备远离噪声敏感区。选用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。在机泵、空冷器、压缩机等机组设备的基础设置减振垫。厂区周围周围种植乔灌混合植被,减少噪声传播的强度和距离。通过上述控制措施,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可以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。

三、信息反馈联系方式
建设地点: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利河路299号
联系人:刘经理
电话:15698089150
邮箱:hbc2528143@163.com

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
2018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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